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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公務員考試
2024年青島市市北區(qū)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www.7ozkvabd.cn       2024-01-19      來源:市北政務網
【字體: 】              
  關于2024年青島市市北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jù)《2024年度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青島市市北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見附件1)公布,并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2024年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45分。
 
  二、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合格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確定現(xiàn)有的筆試合格人員為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存在違規(guī)違紀、缺考科目的,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三、資格審查時間和方式
 
  1、審查時間:2024年1月22日14:30-17:00
 
  2、審查地點:青島市市北區(qū)紅景新區(qū)核心區(qū)(青島市海岸路22號)。審查點周邊無法停車,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審查方式:現(xiàn)場資格審查。
 
  四、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選須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1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還應提交學信網認證的學籍證明、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證明材料,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擇業(yè)期內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應屆生崗位的應提供未落實過工作單位且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證明。
 
  2、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經招錄機關同意,個人作出承諾后,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退役軍人或者高校畢業(yè)生士兵身份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須提供戶口簿和退役軍人證明。
 
  4、在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中,“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須提供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須提供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應當提供共青團中央或者服務省團省委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共青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青島“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上述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團省委出具的考核認定證明材料,應明確報考者在“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時的工作表現(xiàn)、思想政治表現(xiàn),以及報到時間、服務期限,其中,有被借調到縣級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yè)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應明確相關情況。
 
  5、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技師(含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職業(yè)技能等級)的畢業(yè)生,分別按照大專、本科畢業(yè)生享受公務員招考政策待遇。在資格審查時,要出具畢業(yè)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個人作出承諾后,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6、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選除提供上述基本資格復審材料外,還要根據(jù)本人所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要由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勞工)部門出具;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要在資格復審時出具相關證書的證明,報考者在報名前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可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合格記錄;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報考者應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未參加相關資格(資質)考試和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者應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資格(資質)證書和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7、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或相關失業(yè)承諾;本人與報名登記表上填寫工作單位之間屬臨時用工,且現(xiàn)已辭職的,或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相關失業(yè)承諾;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
 
  8、報考職位政治面貌要求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需提供能證明政治面貌和入黨時間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證明等)。
 
  資格審查相關材料需準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均應當有報考人員的手寫簽名,并署簽名時間),現(xiàn)場資格復審后,原件帶回,復印件留招錄機關備案。
 
  五、其他事宜
 
  1、考生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信息不真實、不完整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考生需對本人資格復審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諾,并簽訂《承諾書》(附件2),在面試資格復審過程中,符合容缺報考條件,暫不提供的材料,需在《承諾書》中逐一明確。
 
  2、因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場的,可委托他人攜帶被委托人身份證、考生手寫簽名(捺手印)的《資格復審委托書》(附件3)、審查所需材料等到場進行資格復審。
 
  3、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附件4),經本人簽字后,以照片或掃描件形式報送至招錄機關(郵箱地址以招錄機關電話通知為準)。未按照要求時間提交資格復審資料或無法聯(lián)系到考生本人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失去參與考錄其他環(huán)節(jié)資格。
 
  4、資格復審其他事宜,以招錄機關通知為準。
 
  咨詢電話:0532-85801112
 
 
 
 
 
  中共青島市市北區(qū)委組織部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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