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回新泰工作的公告
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為更好地服務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回新泰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
1.新泰籍(籍貫或原戶籍為新泰)在外地工作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
2.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新泰長期工作、生活且具有新泰常住戶口的在外地工作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
以上公務員指科級及以下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指專業(yè)技術人員和七級及以下職員;事業(yè)單位不含經費自理單位。
二、基本條件
1.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急需緊缺人才、副高級以上職稱以及特別優(yōu)秀的可放寬至40周歲。
2.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5年以上工作經歷(有任職和最低服務年限的應達到最低服務年限)。
3.進入機關人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guī)定,已進行公務員登記。
4.進入各類學?;蜥t(yī)療機構(公立醫(yī)院或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人員應具有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執(zhí)業(yè)資格證。
5.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
6.招商、園區(qū)、金融等領域急需專業(yè)人才優(yōu)先。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調出單位同意調出。
9.符合擬任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調入: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安置原則
根據(jù)工作需要和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對口安置或全市統(tǒng)一安置,原則上不改變其編制性質。
四、辦理程序
?。ㄒ唬﹤€人申請。符合條件人員將個人信息材料及證明材料,按順序排列,整合成一個PDF格式文件,通過電子郵箱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在組織考察時現(xiàn)場提供)。需提交材料如下:1.填寫完整的報名登記表(附件1);2.本人書面申請;3.身份證;4.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5.居民戶口簿;6.資格證;7.當?shù)貦C構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附件2);8.檔案專項審核任免審批表。相關材料分別發(fā)送至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市委編辦、市人社局郵箱。
?。ǘ┵Y格初審。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市委編辦、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初審。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市人社局負責對年齡、學歷、身份、年度考核、工作經歷、資格條件等報名基本情況進行審核,市委編辦負責對出具的在編證明材料進行審核。
?。ㄈM訂方案。根據(jù)年度用編計劃、相關單位編制空缺情況,按照安置原則,對初審合格人員由市委編辦擬訂用編計劃,按程序報批。如申請調入人員超過年度用編計劃、相關單位空編不足,由用人單位擇優(yōu)錄用。
(四)組織考察。由擬用人單位黨組織組成考察組,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行面試;對面試合格人員,到調出單位實地考察并查閱檔案,形成綜合考察材料。
?。ㄎ澹┺k理調動。綜合考察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有關要求
符合條件人員請于2020年5月31日前通過電子郵箱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報名。
本公告由新泰市委組織部(新泰市公務員局)、新泰市委編辦、新泰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方式:
1.中共新泰市委組織部(新泰市公務員局)公務員管理科
電話:0538-7251787 郵箱:xtzzbgbyk@126.com
2.中共新泰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監(jiān)督檢查科
電話:0538-7212310 郵箱:xtbbjdjc@163.com
3.新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電話:0538-7218656 郵箱:xtrsjdd@163.com
附件1: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回新泰工作報名表.docx
附件2:在編證明(式樣).doc
中共新泰市委組織部(新泰市公務員局)
中共新泰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新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