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回答下列1一5題:
1.如果魯天在2009年3月謝威向法院起訴前兩年已離家出走,法院應如何處理?( )
A.法院不能受理該案,應當告知謝威先按特別程序申請宣告爭天為失蹤人
B.法院可以受理該案并且應在審理過程中同時宣布魯天為失蹤人
C.法院不能受理該案,因為被告在起訴時下落不明
D.法院可以受理該案并應用公告方式向魯天送達訴訟文書
A.宣告失蹤 B.宣告死亡
C.人民法院自行選擇 D.申請人協(xié)商確定
A.作出駁回起訴裁定
B.應當判決不準許離婚
C.中止訴訟,待謝威分娩后1年再繼續(xù)審理
D.可以繼續(xù)審理
A.就判決涉及的財產(chǎn)分割問題可以申請再審
B.對判決準許離婚可以申請再審
C.就判決書中的筆誤可以申請再審
D.就判決未涉及的財產(chǎn)分割問題可以申請再審
A.接受申請并進行再審
B.可以組織雙方當事人對房子的分割進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駁回申請
C.應當不予受理
D.應當告知謝威另行起訴
2.【答案】A。解析: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25條的規(guī)定“申請宣告死亡的利害關系人的順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宣告死亡是有順序限制的,前一順序的人不申請,后一順序的人就不得申請。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A。
3.【答案】D。解析:《婚姻法》第34條特別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4.【答案】A。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83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項錯誤?!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9條規(guī)定:“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chǎn)分割問題申請再審的,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chǎn),人民法院應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立案審理;如涉及判決中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應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盇正確、D錯誤。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40條關于“用裁定補正判決書中筆誤”的規(guī)定,選項C是錯誤的。
5.【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9條規(guī)定:“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chǎn)分割問題申請再審的,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chǎn),人民法院應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立案審理;如涉及判決中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應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