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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熱點:助學金要演講“比窮”?
http://www.7ozkvabd.cn       2014-01-28      來源:山東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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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申請助學金,交貧困證明還不夠,還要在全班同學面前講家里有多困難,太傷自尊了!”沈陽大學某學院學生小劉自從在同學面前講了自己最羞于啟齒的家境后,常常覺得抬不起頭來?!氨緛聿幌胱尨蠹抑兰依锢щy,可這樣一來全班都知道了。說是為了公平,可讓我們當眾‘揭傷疤’,這對我們公平嗎?”(10月 15日《沈陽晚報》)

  讓貧困生演講比“窮”爭補助,沈陽大學并非首例。

  2012年,安徽新華學院大學一年級新生,因班上12個助學名額共有19名學生申請,所以輔導員決定以“申請學生上臺陳述,全班的同學來民主評選”的方式確定受助人選,以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2011年,昆明理工大學某學院通過“比慘”的一場演講,挑選所謂的“窮二代”來獲取貧困學生的助學金資格。據報道,參加這次演講的主角均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同學,演講內容就是對全班同學講述自己的家庭情況,貧困程度,之后由全班同學投票選舉。

  截止到2011年,中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為26.9%,國際上通常認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在15%以下時屬于精英教育階段,15%-50%為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50%以上為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大眾化階段的一個顯著特征是入學人數的大幅增加,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有著“學而優(yōu)則仕”傳統(tǒng)的國家,因此全家人含辛茹苦就為供養(yǎng)一個孩子上大學“出人頭地”的情況非常普遍,結合偏慢的城市化進程及逐漸拉大的貧富差距,雖然國家一直對高等教育階段的學費有著嚴格的上限規(guī)定,但是仍然出現了很多無力支付學費或生活費用的學生,他們即是所謂的“貧困生”。

  對于這些貧困生,國家投入了很多資源去幫助他們順利的完成學業(yè),不論是助學貸款,還是各種方式的補貼、補助、獎學金,都為貧困生們雪中送炭,解決了他們許多實際的困難和問題。然而在究竟什么人才能被認定為貧困生這個問題上出現了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

  問題一,每個班級要評貧困生的人數很多,而貧困生的名額又有限,這就決定了不是所有交材料的學生都能獲得助學金。問題二,如今弄一個貧困生的證明材料很容易,很多家庭不貧困,或者家庭沒那么貧困的學生,可以在填寫家庭收入時弄虛作假,結果把助學金占為己有,讓那些更需要補助的學生落選。

  所以可以理解學校采用貧困生演講比窮的方式:既然大家都有證明材料,既然助學金的名額有限,不如采用較為公平的公開表述的方式,讓同學們來做決定。這樣,既可以保證助學金評選的公平,不至于因為材料的虛假而造成獎金的錯發(fā),也可以讓整個過程更為公開透明。畢竟,貧困生有一個自我證明的過程,同學們有一個集體決定的過程。因為當眾演講加接受投票的方式于校方來講最“便捷”、最容易操作、成本最低,萬一出了問題,那也只能怪學生表述能力不行,或者同學們沒有明察秋毫,至少這錯誤的結果與學校是無關的。于是,一個原本棘手的問題變得簡單,無論結果怎樣,學校都可以脫離干系,所以根本不需要考慮方式的荒謬和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只要學校方便了就行。

  然而,這樣一個貌似為了公平起見的舉動,實質上卻導致了明顯不公平的出現:即使一場飽含深情、感天動地的精彩“比窮”演講內容沒有半點虛假,又怎么能據此而認定另一個不善言辭的同學“不夠貧困”呢?

  而且,這個看似公平的過程,也嚴重地傷害了貧困生的隱私權。貧困當然不是什么丟人的事情,貧困也不是無法承受之重。但無論一個人對貧困有怎樣的態(tài)度,也無論他是否足夠堅強和成熟,他都可以把貧困當成自己的隱私—我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我的貧困。這種隱私的自我保護,更是一種權利意識的體現。

  事實上“貧困生”這個身份其實并不被人艷羨,即使它有補助可以拿,它只是根據事實而來的一種描述,根本不屬于“資格”的范疇,不需要爭取,也不能“論資排輩”。

  而在這個事件里,貧困生卻不再是主體,因為他們被剝奪了決定自己身份的權利,只有別人投票認定你是貧困生,你才是貧困生。

  究竟怎么樣才可以被歸為“貧困生”并享受國家給予的補助,應該依照一整套細致、明確而又不乏靈活的標準,結合認定材料、背景調查、家訪、了解學生日常開銷等一系列不同的手段,并在具有事后追償機制的情況下進行判斷,而不是隨便將人扔到大庭廣眾之下公開“哭窮”和“比慘”。

  除此之外,對貧困生的救助還可采取更多創(chuàng)新形式,真正給貧困生以實惠,如重慶交通大學在學生食堂設置“溫飽午餐”,紅燒肉加大眾菜,饅頭米飯管夠,價格低于成本價。

  使高校不敢直接根據特困申請發(fā)放補助的關鍵是:有人不誠信。按理說,大學生入學,家鄉(xiāng)出具的貧困證明應當最具有真實性、權威性。但是,時下有些家境不錯的學生,居然也能懷揣“貧困證明”。貧困生證明的泛濫,必然導致可信度的下降,所以,一些高校在貧困生資格認定上,家鄉(xiāng)出具的“貧困證明”自然就淪為一種參考,演講“比窮”之類的應對怪招,便會粉墨登臺。

  但讓騙子橫行的關鍵是失于懲罰,令其無所顧忌。幾年來,假冒特困生領取特困被助的事情時有發(fā)生,但就算被發(fā)現,也往往只被取消名額追回補助款了事,對于這些冒領者并沒有起到真正的震懾作用。所以,必須要有嚴格的配套懲罰機制,一旦發(fā)現騙取助學金的行為,不但要追究其法律責任,還要記入其信用記錄,讓他們一生都將為這種不道德行為付出代價。如此“寬進嚴出”,應比“演講比窮”效果更佳。

  演講“比窮”傷害的是大學生的自尊,也是對大學生誠信的不信任,對基層鄉(xiāng)鎮(zhèn)政府公信力的不信任。比演講“比窮”更丑陋的,是社會誠信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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