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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公務員考試
2024年臨沂費縣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公告
http://www.7ozkvabd.cn       2024-06-28      來源:費縣人民政府
【字體: 】              
  2024年費縣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公告
 
  為吸引集聚費縣籍在外教師回歸家鄉(xiāng),進一步健全我縣中小學教師補充機制,著力建設結構合理、業(yè)務精湛、相對穩(wěn)定的教師隊伍,推動教育事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開展費縣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圍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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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縣籍或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費縣長期工作、生活且具有費縣常住戶口的縣外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崗教師(含人員控制總量備案制管理人員)。
 
 ?。ǘl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5.歷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且獲得過至少1項縣級及以上綜合榮譽或教學類榮譽稱號;
 
  6.工作試用期滿且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
 
  7.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8.現工作單位及當地教育、組織人社、編制部門同意調出。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引: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嚴重違反師德師風、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回引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回引人員須填寫《2024年費縣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相關部門公章),并與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非費縣籍的,還須再提供結婚證及相應的戶籍材料),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18:00前一并遞交至費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材料提交完整后視為申報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資格審查。費縣教育和體育局會同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等相關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貫穿回引工作全過程,不符合回引條件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回引。
 
  3.確定人選。根據回引計劃、學科需求及申報人員的學歷、教學年限、教學業(yè)績等情況,經組織考察、檔案審核后,確定初步回引人選,按程序研究批準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4.確定崗位。崗位確定辦法為:(1)結合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編制空缺情況,將所有回引人員安排到我縣對應學段任教;(2)屬于在異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學校(初中、小學、幼兒園)任教的,回引到我縣鄉(xiāng)鎮(zhèn)相應學段學校任教;(3)屬于在異地縣(區(qū))直學校任教的,回引到我縣縣直相應學段學校任教。
 
  三、其他
 
  1.在實施費縣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工作過程中,對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人員,一律取消回引資格。
 
  2.回引人員在費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3.本《公告》由費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5682012。
 
 
  中共費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費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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