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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2012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安人民警察簡章
http://www.7ozkvabd.cn       2012-02-24      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字體: 】              

  根據(jù)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林業(yè)局、省公務員局《關于2012年統(tǒng)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2〕8號)和青島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fā)〔2012〕3號),現(xiàn)將2012年青島市面向社會統(tǒng)一招考青島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公務員)、膠州市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公務員)和膠南市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錄范圍和報考條件


 ?。ㄒ唬┐髮W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
 ?。ǘ┠挲g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81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25周歲之間(198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間出生)。
 ?。ㄈ┚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ㄎ澹┳窦o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y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shù)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ㄆ撸┚邆湔锌悸毼凰璧钠渌Y格條件。
 ?。ò耍┯邢铝星樾沃坏?,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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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面向社會招考的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現(xiàn)場目測、網上繳費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網上查詢時間:2012年3月2日9:00—3月6日12:00。
  1、個人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直接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入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tǒng),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2、單位網上初審。在報名期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各用人部門集中在網上查看本單位的報名情況,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用人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自動通過。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暫時不需要網上交費,需先下載打印《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均需打印兩份),以備參加現(xiàn)場目測和資格審查時使用。
  3、現(xiàn)場目測(報考材料審核)。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3月2日-3月6日9:00—11:30、13:00—16:00,到青島市公安局警官培訓中心(市北區(qū)同興路18號)進行現(xiàn)場目測。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目測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現(xiàn)場目測時報考人員須提交《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和A4紙復印件一份,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復印件一份;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證及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從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經審查發(fā)現(xiàn)其證明材料中相關信息與提交的《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不一致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如目測不合格的或報考公安專業(yè)職位人員所學專業(yè)與招考職位規(guī)定專業(yè)不一致的,可在目測現(xiàn)場填寫申請表格改報其他職位;如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法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視為自動放棄。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取消核減的計劃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于3月10日9:00—11:30,13:00—16:00到青島市人事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改報我市其他職位或退費,逾期不予改報。
  4、網上繳費。目測合格的報考人員,要于2012年3月2日9:00-3月7日16:00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按照網上繳費流程交納考務費120元(每科40元,3科共計120元),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于2012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6:00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青島市人事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辦理減免手續(xù),證明材料見《青島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錄工作的全過程。筆試結束后,用人單位將繼續(xù)對進入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復核,在職人員要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在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用人部門提供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其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能素質測評。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三科。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公安專業(yè)科目三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用書為公安部編寫的《公安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全省統(tǒng)一確定為3月24日、25日兩天。
  3月24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3月24日下午 14:00-16:30 申論
  3月25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礎知識
  筆試結束后,按照申論占35%、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35%、公安基礎知識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
  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筆試成績上網公布。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根據(jù)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數(shù)按1:3的比例確定。筆試合格人數(shù)出現(xiàn)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面試暫定5月18日開始,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報考人員宣布。面試采取“四抽簽”和“一換號”的辦法進行,即考生、考官、監(jiān)督員、考生代表分別采取抽簽方式確定面試順序、考官組別、監(jiān)督考場和考官組對應考場號;考生的考場號在面試當天隨機換號。
  根據(jù)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三)體能素質測評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分用人部門或職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人員。其中,計劃錄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錄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其所在市同級機關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
  按照錄用計劃,等額組織現(xiàn)場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因體能測評不合格或放棄造成的空缺,在體能測評范圍內依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能素質測評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組織實施。
  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在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部門或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xiàn)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
  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公務員考錄的體檢工作,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除特殊情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由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根據(jù)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及其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被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按《關于2012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fā)〔2012〕3號)文件執(zhí)行。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核政審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用人部門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發(fā)的《錄用通知書》辦理有關手續(xù)。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并根據(jù)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工資,評授警銜;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被錄用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報到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xù)。
  新錄用的人民警察,按規(guī)定將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的內容和具體要求,由省公安廳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部署。培訓期滿組織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自費參加下期培訓。經補考仍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林業(yè)局、省公務員局《關于2012年統(tǒng)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2〕8號)和青島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fā)〔2012〕3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職位和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青島市公安局0532-66570193、66570237
  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2-82288275
  膠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32-85161736
  2、考錄政策咨詢電話:0532-85912079、15698110178、12333熱線
  3、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95
  4、市紀委(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電話:15698110179


  附件:2012年青島市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一覽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公安局 青島市林業(yè)局
青島市公務員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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